国家城市设计政策(城市 设计)

2024-07-24

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优化措施?

1、基于此,在新形势下,为改善这一现象,提高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效率,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巩固城市建筑规划在建筑外观的规划布局上,设计人员需要在尊重城市布局主体地位的同时,将建筑技术要求放在第一位。

2、在现代城市规划的大背景下,建筑设计需要重点做好控制性规划设计。这样,在城市规划限制性条款的红线以下,充分发挥建筑设计的功能,既可以提升建筑设计整体水平,规避与周围环境的矛盾冲突,还可以很好的完成整体的协调一致。确保建筑设计与现代城市规划完美融合。达到建筑设计的预期效果。

3、低碳最主要的是节能设计,一方面要节约能源,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建筑的能耗,另一方面是要优化能源组合,通过合理运用新型能源降低矿产资源的消耗量,同时降低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的排放。

4、细部造型优化设计:在城市规划和开发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发模式和建设模式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对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高层建筑的顶部造型设计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体现了城市的文化内涵。通过将高层建筑的细部设计与整体规划相结合,可以赋予城市新时代的特色,体现城市对文化的内在追求。

5、其次,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

住建部、发改委:严格限制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复核的不得建设。

其中提到,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根据CTBUH全球高层数据库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摩天大楼总量最多的国家。

法律分析:根据2020限高令新规来看,4月27日,住建部和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这份通知中明确指出:针对超高层地标建筑,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的“摩天楼”,一般情况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年5月,中国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通知明确,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严格限制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近些年来,诸多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成为城市的地标,各地竞相效仿。此次《通知》明确提到,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对建设500米以上、250米以上、100米以上的建筑都有相应的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什么?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与城市的经济、人文、社会、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相协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首先,城市规划包含2个层面,5个阶段。2个层面是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5个阶段,如果按编制规划的话可以说是:纲要、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其次,编制这5个阶段的规划的依据个不一样。

法律分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是:(1)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等。(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及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七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9修订)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2、法律依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程序,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程序适用本规定。

4、对因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面积,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并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具体认定办法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