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条件如下: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一)具有6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4年承担过面积为3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工程施工,或具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具有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本市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中,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技术工人数等,并需要通过相关的审核和认证。这些条件和要求能够保证企业在绿化工程中具有相应的实力和技术水平,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此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也是从事绿化工程设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书之一。
一)一级资质 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道路绿化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保证交通安全,并为植物提供生存环境。规划道路绿化时,需要考虑道路红线宽度,并确保绿化不会影响交通安全。此外,道路绿化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如以乔木为主,考虑行车视线和净空要求,以及植物间的伴生生态习性等。
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行车视线要求符合安全视距、交叉口视距、停车视距和视距三角形等方面的安全。安全视距即最短通视距离:驾驶员在一定距离内,可随时看到前面的道路和在道路上出现的障碍物以及迎面驶来的其他车辆,以便能当机立断及时采取减速制动措施或绕越障碍物前进。
1、道路绿带的设计应考虑其功能和景观要求,如分车绿带的设计应简洁、树形整齐,行道树绿带的设计应考虑行人的需求等。 道路绿化与架空线、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关系也需要考虑。在设置架空线时,应保证树木的生长空间。在布置地下管线时,应遵循一定的最小水平距离,确保绿化树木的生存。
2、应实施具有防护功能的绿化工程,如防护林带、灌木、草皮护坡等。平原区应栽植单行或多行的防护林带。草原区应在线路两侧栽植以防风、防雪为主的防护林带。风沙危害地区以营造公路防风、同沙林带为主,栽植耐干旱、根系发达、固沙能力强的植物品种。
3、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4、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5、绿化设施配合 分车带和行道树上方禁止设置架空线路,保持净空;行道树下方需确保无管线干扰,特殊情况需遵循特殊规定。在规划时,必须考虑树木与其他设施之间的间距,以保证功能性和美观性。绿化设计原则 以乔木为主,兼顾行车视线与净空需求,同时注重生态共生,保护古树名木。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城区内园林绿地管理,改善城市生态条件,美化城市环境,根据《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城区内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断根后减少枝叶数量,增加断根处须根数量,促进成活,移植时间在阴天或遮光条件下有利成活。土建与绿化交叉施工容易出现的问题 由于赶工期或其他原因,土建与绿化由不同单位交叉施工时非常容易出现问题,特别是在砌筑路边石、植物护框等细小环节上。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简单原则 简单原则要求植物景观配置主题鲜明突出,配置形式简练,脉络清晰连贯,元素一致性高。简单能带来宁静感,简洁明了的东西能带来轻松愉悦的感觉,简单能够显现大气。 简单的对立面就是复杂,复杂往往导致杂乱,导致无序。杂乱无序的作品会给人带来烦恼。
园林绿化原则主要有:简单原则:简单原则是指在植物景观配置上,主题鲜明突、配置形式简练,脉络清晰连贯。平衡原则:平衡原则是指植物景观配置,在造景与植物之间保持视觉整体稳定感。统一与协调原则。植物景观配置中统一与协调原则是重要原则。
住宅区绿化设计规范如下: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1、边坡绿化设计原则/ 边坡植物绿化以固土护坡、防止冲刷为主,同时兼顾环境美化。优选根系发达、适应性强、易于成活的草本和木本植物,如草本地被,常采用丛植、列植等种植模式,构建多样化的乔灌花草组合,形成层次丰富的景观。
2、高速公路边坡绿化主要起到护坡、稳定路基、减少水土流失和丰富路域景观的目的,在对边坡尽心绿化时,设计要与自然环境、美观、环保和防护功能结合起来,多采用植草种花和衬砌进行护坡。在施工时,要注意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真正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3、公路两侧景观与绿化工程设计必须在正常用地范围以外占用土地时,所占用土地应计人公路用地。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选线及设计时,应有意识地将公路用地范围外既有自然或人文景观纳入视觉范围而加以利用,使公路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相融为一体。本章对公路建设中利用和改善环境作了规定,主要针对高速公路和有景观要求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