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设计概念(上海城市设计导则)

2024-07-15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解读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解读 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已形成,即日起正式启动为期1个月的社会公示。草案显示,上海至2040年人口调控目标为2500万人左右。 发布会上,对于公众关注的人口调控问题,规划草案显示,至2040年上海人口调控目标为2500万人左右。

据上海政府网22日消息,“开门做规划”,在全过程公众参与中,“以人民为中心”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以下简称“上海2040”)于8月22日面世。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上海城市2040年总体规划亮点解读,欢迎大家分享。

根据昨日起公示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下称《上海2040》),常住人口规模在2500万左右。而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万人。

法律分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是指2016年8月上海市政府为了上海市城市总体发展指定的文件。总体规划提出上海将在2040年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成为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和生态之城,并对人口、建设用地等指标进行进一步约束。

上海大都市圈的建设方向旨在融入长三角区域的协同发展,构建一个综合性的都市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提出了一个规划方案,即上海将与苏州、无锡、南通、宁波、嘉兴、舟山等城市协同发展,共同形成一个90分钟交通出行圈,以实现同城效应。

年8月22日面世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下称“上海2040规划”)划定江苏苏州、无锡、南通3市进入上海大都市圈,突显同城效应,形成90分钟交通出行圈。进入21世纪以来,南通提出接轨上海、服务上海,融入以上海为中心的城市群,均与上海此番公布的规划相吻合、相适应。

上海城市规划馆:规模、设计灵感及展览主题

规划馆的规模世界领先,以“城市、人文、环境、发展”为主题,通过传统与现代的交融,高科技的应用,展示了上海城市规划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尤其聚焦未来20年的规划蓝图。

作为展示上海城市变迁的重要场所,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的主题聚焦于“城市、人、环境、发展”,通过展览讲述了上海从渔村到国际大都市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这里不仅供市民了解城市规划和发展,还向国际友人展示了上海的开放形象。

展示馆的建筑风格独特,寓意着“发展与腾飞”的主题,主体造型从中国传统的城门形态中获得设计灵感,以中心对称的结构图式呼应了中国传统的美学思维。馆顶有4只巨大的白色钢帽,象征着上海市市花白玉兰,与蓝天、白云融为一体。

建筑特色: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本身就是一座设计独特的建筑。它的外观设计灵感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天圆地方”哲学思想,整体造型简洁而又不失现代感。建筑的中央是一个圆形的大厅,象征着天地之间的和谐统一,而四周则是方形的展厅,代表着严谨的规划理念。

序厅 这处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序厅位于地上1层,并且用艺术风格诠释上海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创新之城的城市风貌,主要是让游客们清楚的知道展厅的每一个为主和介绍。

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单位介绍

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是一家成立于1978年的专业机构,隶属于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该院拥有建筑设计、咨询乙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公共交通)乙级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上海城建院在近50年的专业历程中屡创精品,在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排水与环境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工业与民用建筑、园林景观、电气自动化、工程造价以及勘察、测量、监测、监理等领域中硕果累累。荣获国家、部和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咨询奖和科技进步奖等300多项。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设计研究院原名上海市隧道工程设计院,筹建于1958年,是中国从事软土隧道和地下工程设计与研究历史最久的设计院,也是国内最早承担轨道交通总体设计与研究的单位之一,院的发展历程见证了我国软土隧道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史。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创建于1954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市政设计院之一。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已成为一家大型综合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设计研究总院,在国内工程勘察设计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综合实力居全国市政设计行业之首。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是在整合归并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上海市交通信息中心和上海市城建热线服务中心基础上成立的,将开展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决策咨询、信息技术支撑以及城市管理公共服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3年,是为配合浦东新区开发而成立,是隶属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

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修正)

1、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用地分类、规划设计标准和技术规定,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本市城市详细规划的技术规定,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城市道路规划相衔接。审批部门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3、本市城市规划、房屋土地、港务、航道、海监、海洋、环境保护、财政、物价、农业、渔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七条 本市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